根據(jù)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及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制定2025年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章程,具體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國家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較好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的能力和素質。
3.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或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總成績的60%及其以上。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二、申請流程
1.享有推免資格的考生登錄“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提交推免志愿。
2.從系統(tǒng)上傳本科正式成績單電子版掃描件1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參加過有關英語水平測試者(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等),請上傳提供成績證明電子版掃描件。
3.有學術科研成果(發(fā)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等)和獲獎證書者,請上傳電子版掃描件。
三、接收推薦免試生的范圍及名額
1.接收范圍為全國各地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接收方向及計劃如下:
3.具體計劃分配以實際招生人數(shù)為準,若碩士推免生擬接收計劃未使用完,剩余計劃將由學校根據(jù)各院(系)、各專業(yè)的生源、培養(yǎng)、導師等情況統(tǒng)籌安排。
四、申請者須提交的材料
1.《浙江音樂學院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政審表》(附件);
2.本科成績單1份,要求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3.校級及以上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級、六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1份;
5.申請者有公開發(fā)表的學術性論文可提交復印件1份。
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于提供虛假信息的申請者,一經發(fā)現(xiàn),不論進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階段,學校均有權取消申請者推薦免試生錄取資格,后果由申請者自負。
五、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且有意申請者請在10月7日前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我校提出推免申請,并上傳和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3.擬錄取名單在學校官方網站和“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公示。
4.取得我校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者,我校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需通過系統(tǒng)接收待錄取通知。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政審后于2025年7月郵寄給本人。
5.體檢在擬錄取之后,相關通知請詳見官網發(fā)布的通知公告。
6.如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申請人錄取資格。
7.新生報到入學后,我校將根據(jù)教育部和學校規(guī)定組織新生進行復查。推免生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yè)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8.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六、學習期間的待遇
研究生助學金、獎學金等發(fā)放按《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f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江音樂學院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其他
本通知與國家最新發(fā)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未盡事宜請關注之后發(fā)布的通知公告。
招生單位:浙江音樂學院
招生單位代碼:1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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