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復試分數線各院校已經陸續(xù)發(fā)布,除了關心分數線情況外,同學們還需了解考研復試時間,復試方式,復試所需材料,復試比例,復試流程等信息。一定要仔細查看所報考院校的復試安排,合理準備好復試,下面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天津職業(yè)技術師范大學職業(yè)教育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細則和調劑辦法”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2〕3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天津職業(yè)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此細則及辦法。
一、復試原則
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包括制定復試工作方案和復試細則、遴選和培訓復試工作人員、招生政策宣傳、組織復試模擬演練、組織實施復試、審查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招生信息公開、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等。
三、招生計劃
根據實際招生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可能在專業(yè)間進行調整。
四、復試形式及安排
1.復試組織形式:采用現場復試的方式。
2.復試時間安排:4月6日起開展一志愿復試,4月6日調劑系統(tǒng)開通后進行調劑考生的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另行通知,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復試錄取工作。
3.現場復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復試通知為準。
五、復試生源范圍
1.第一志愿考生:
初試成績(總分和單科成績)須達到國家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的要求。
2.調劑考生:調劑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要求,復試差額比例為120%-150%。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見《天津職業(yè)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公示及相關說明》(https://yjsh.tute.edu.cn/student_come/zsxx.htm)。
六、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并同意復試后,學院將在復試前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須攜帶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遇考生身份證丟失,可提交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
2.準考證(如丟失可登錄研招網重新下載)
3.學歷學籍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2)往屆考生: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學歷校驗未通過或學歷證書丟失,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學習成績單(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原件及復印件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入伍批準書》(在個人檔案中留存)原件及復印件、《退出現役證》(退役部隊簽發(fā))原件及復印件。
6.其他材料自定義材料
(1)《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打印紙質版,考生本人手寫簽署姓名和日期)
(2)政審材料(檔案或工作所在校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印章)
(3)外語水平證明、發(fā)表論文、專利、各項獲獎證書等。
7.符合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學院將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和名單審核考生資格。
8.復試繳費憑證
七、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1.復試組成
(1)復試由專業(yè)課筆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綜合面試組成。
①專業(yè)課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②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考察考生聽、說、讀的能力,滿分100分。
③綜合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研創(chuàng)新潛力,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了解及在本專業(yè)發(fā)展?jié)摿?,滿分100分。
(2)綜合面試考生備考期間,抽簽決定面試順序。抽簽完畢后,考生按抽簽順序進入復試考場面試。綜合面試時間由學院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安排,每個考生綜合面試時長一般為20分鐘左右,具體時間可由面試專家組根據面試情況適當調整。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方式為筆試,成績?yōu)榘俜种?,滿分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4)復試總成績=專業(yè)課筆試成績×40%+外語聽力和口語成績×20%+綜合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八、調劑
1.接收調劑專業(yè):教育學(040100)、心理學(040200)、教育管理(045101)、應用心理(045400)。
2.調劑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其中調劑教育管理專業(yè)的考生需為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達到國家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的要求,我校不接收英語以外語種的考生。
(3)考生調入專業(yè)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一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按照調劑的程序和相關要求進行,須與同批次申請調劑的考生一起按照初試分數進行排名,擇優(yōu)進入復試。
3.調劑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接收(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
(2)調劑系統(tǒng)開放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統(tǒng)一設定,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
(3)調劑系統(tǒng)開放前我院在學院官網提前公布開放時間和開放時長。
(4)調劑工作由研究生處歸口管理并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
4.調劑程序
(1)“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開通后,考生登錄系統(tǒng)并提交調劑志愿。
(2)學院按照調劑要求確定復試名單,在調劑系統(tǒng)發(fā)送復試通知,并在學院網站公示。未通過調劑系統(tǒng)并在復試名單中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復試。
(3)復試結束后,學院通過調劑系統(tǒng)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
(4)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調劑系統(tǒng)的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限時接受,考生須及時登錄系統(tǒng)處理信息。
(5)第一批復試后有缺額的專業(yè)將繼續(xù)調劑,考生須及時關注調劑系統(tǒng)缺額情況和學院網頁相關通知。
九、錄取
1.錄取規(guī)則
各專業(yè)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后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考生按總成績排序優(yōu)先錄取。在總成績相同,其他條件相同情形下,優(yōu)先錄取復試總成績高的考生;如遇考生復試、初試成績完全相同,優(yōu)先錄取統(tǒng)考科目多的考生;若統(tǒng)考科目部分完全相同,依次比較業(yè)務課一成績、外國語成績。如考生業(yè)務課一、外國語成績仍相同,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形成關于上述考生排名的書面意見,報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2.擬錄取考生于入學報到后,按照學校相關安排,統(tǒng)一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3.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及取消學籍的情況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7)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日前(以學校規(guī)定的入學報到日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8)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學校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復查。復查中發(fā)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9)其他不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
十、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須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研究生招生網和我學院發(fā)布的考生須知等通知,按照要求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2.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天津職業(yè)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十一、信息公開
在復試、錄取階段,學院提前在職業(yè)教育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本學院招生復試細則和調劑辦法,并在復試前公示復試名單。研究生處公示全校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考生如有異議,可通過申訴渠道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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