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復試分數(shù)線各院校已經(jīng)陸續(xù)發(fā)布,除了關(guān)心分數(shù)線情況外,同學們還需了解考研復試時間,復試方式,復試所需材料,復試比例,復試流程等信息。一定要仔細查看所報考院校的復試安排,合理準備好復試,下面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天津師范大學化學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的相關(guān)內(nèi)容,一起來看!
按照《天津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規(guī)定,結(jié)合化學學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化學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zhì)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xiàn),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yè)表現(xiàn)和潛在能力素質(zhì)。
學院成立研究生錄取工作領(lǐng)導小組,負責和指導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同時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zhì)疑和申訴。學院各個專業(yè)成立復試專家小組,專家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教學經(jīng)驗豐富的教師擔任,組長由學科帶頭人、專業(yè)領(lǐng)域負責人擔任。
②往屆考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如學歷校驗未通過或?qū)W歷證書丟失,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復試費繳費憑證(網(wǎng)上繳費后打?。?/div>
(6)考生還可以提交本人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原件電子版材料作為補充材料。
考生對照個人實際情況在復試前還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經(jīng)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戶口本原件或公安機關(guān)開具的證明原件。
(2)2023年秋季學期開學報到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luò)教育本科生,須提供準考證(自考生)原件和學生證(網(wǎng)絡(luò)教育考生)原件。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在個人檔案中存檔)和《退出現(xiàn)役證》(退役部隊簽發(fā))原件。
(4)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提供本人《報考2023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原件。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3、復試方式及費用
采用現(xiàn)場復試方式。
無機
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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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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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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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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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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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
10: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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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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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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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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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水平測試
實驗能力測試
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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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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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diào)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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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
10: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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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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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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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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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水平測試
實驗能力測試
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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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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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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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調(diào)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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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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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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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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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
10: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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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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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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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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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水平測試
實驗能力測試
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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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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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
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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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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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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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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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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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
10: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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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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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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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
11:15--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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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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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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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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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水平測試
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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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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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diào)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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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9日
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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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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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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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9日
10:15--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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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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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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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9日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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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水平測試
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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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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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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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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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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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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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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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
10: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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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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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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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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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水平測試
實驗能力測試
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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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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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diào)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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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
10: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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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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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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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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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水平測試
實驗能力測試
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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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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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與化工
(專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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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diào)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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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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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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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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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
10: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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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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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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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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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水平測試
實驗能力測試
綜合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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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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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復試成績總分100分,復試內(nèi)容包括以下部分:
(1)專業(yè)筆試(在總成績中占比20%):筆試試卷滿分100分,參考書見附件1;
(2)綜合測評(滿分80分),其中:外語聽說測試滿分20分;實驗能力測試滿分30分;面試滿分30分。
復試成績 = 專業(yè)筆試卷面成績 × 20% + 綜合測評成績(復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
四、調(diào)劑辦法
1、對調(diào)劑考生的要求
(1)須符合
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diào)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一區(qū)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線)。
(3)調(diào)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nèi)。
(4)化學專業(yè)考生初試統(tǒng)考科目為英語一、政治,業(yè)務課為化學類科目,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和分析化學專業(yè)業(yè)務課必須與擬調(diào)劑專業(yè)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材料與化工(化學工程)專業(yè)統(tǒng)考科目中,英語科目為英語二或英語一;業(yè)務課為數(shù)學三或數(shù)學二或數(shù)學一。調(diào)劑考生本科專業(yè)與擬調(diào)劑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包括化學、材料、化學工程與技術(shù)、材料科學與工程、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生物醫(yī)藥類等。
(5)公開發(fā)表化學類科研論文或參與各項科研項目者優(yōu)先。
(6)同等學力調(diào)劑考生需近3年內(nèi)公開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訊作者身份發(fā)表SCI收錄文章1篇及以上,或作為第一申請人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授權(quán)1項及以上。復試時需加試《結(jié)構(gòu)化學》和《化學工程原理》。
2、調(diào)劑工作要求
(1)所有調(diào)劑考生(含外招生單位調(diào)入、學院之間調(diào)劑、學院內(nèi)專業(yè)調(diào)劑)必須通過研招網(wǎng)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diào)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未經(jīng)調(diào)劑系統(tǒng)錄取的調(diào)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
(2)我院通過調(diào)劑系統(tǒng)管理平臺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如報名調(diào)劑考生已接受了其他招生單位的待錄取通知,視為主動放棄我院的調(diào)劑志愿??忌鷳芮嘘P(guān)注調(diào)劑系統(tǒng)內(nèi)通知,須在2小時內(nèi)通過調(diào)劑系統(tǒng)接受或拒絕復試通知,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我院將撤銷復試通知,遞補其他考生。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確認導致復試通知逾期被撤銷,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3)我院通過調(diào)劑系統(tǒng)管理平臺對擬錄取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忌鷳芮嘘P(guān)注調(diào)劑系統(tǒng)內(nèi)通知,須在2小時內(nèi)通過調(diào)劑系統(tǒng)接受或拒絕待錄取通知,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我校將撤銷待錄取通知,遞補其他考生。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確認導致待錄取通知逾期被撤銷,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建議考生待完成一志愿
院校復試后再申請參加我校調(diào)劑復試。調(diào)劑考生一旦“確認待錄取”則視為同意被我校擬錄取,我校原則上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錄取的申請。我校一志愿考生復試后被認定為擬錄取的,無需考生本人再次確認。建議我校一志愿考生知曉相關(guān)結(jié)果后再申請調(diào)劑其他
院校或
專業(yè)(領(lǐng)域)。
(4)調(diào)劑生復試名單請隨時關(guān)注我院主頁(http://hxxy.tjnu.edu.cn/)。
五、錄取
1、錄取名額
專業(y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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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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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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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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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及上線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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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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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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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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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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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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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含推免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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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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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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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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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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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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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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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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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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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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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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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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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含推免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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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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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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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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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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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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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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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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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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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與化工(化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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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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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含少干計劃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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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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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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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錄取成績:
錄取總成績計算: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quán)重為60%,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quán)重為40%。
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總分×(100/初試滿分)×60%+
復試總分(百分制)×40%(復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
錄取時一志愿考生和調(diào)劑考生分別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對復試合格的考生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diào)劑考生。調(diào)劑考生可根據(jù)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偝煽冋锰幵谀硨I(yè)(領(lǐng)域)錄取名額邊緣的總成績并列的考生,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復試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果復試成績也出現(xiàn)并列的情況,則對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繼續(xù)加試的辦法。
3、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的情況
(1)未經(jīng)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經(jīng)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學制、錄取類別(定向、非定向)等,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品德考核結(jié)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未經(jīng)我院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7)錄取為定向就業(yè)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不予錄取。
(8)提供虛假信息,不予錄取。
(9)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luò)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日前(以學校規(guī)定的入學報到日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六、體檢
擬錄取考生于入學報到后,按照學校相關(guān)安排,統(tǒng)一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guān)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guān)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師范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相關(guān)要求處理。
七、關(guān)于收費
繳費標準:依據(jù)天津市有關(guān)文件規(guī)定,收取復試費90元/生。
繳費方式:通過我校“校園統(tǒng)一支付平臺”進行繳費,網(wǎng)址:https://tyzf.tjnu.edu.cn/xysf/
請考生按照我院要求按時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者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
八、其他
1、學院通知擬錄取考生將政審表于4月23日前寄到所在學院,表格可從網(wǎng)上下載。
2、擬錄取考生要登錄教育部研招網(wǎng)做相關(guān)工作(登記調(diào)劑申請、接收復試通知書、同意待錄取等)。
3、學院在4月19日之前將人事調(diào)檔函給考生寄出,考生6月15日前將人事檔案寄回學院(須用EMS寄送)。應屆生人事檔案可于7月份寄回學院。
4、錄取通知書待錄取數(shù)據(jù)經(jīng)教育部錄取檢查通過后發(fā)放,考生通訊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網(wǎng)站上修改。
5、本細則由天津師范大學化學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細則其它未盡內(nèi)容,參照《天津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天津師范大學化學學院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
復試參考書
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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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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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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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化學》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宋天佑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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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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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學》(第三版)上下冊,華中師范大學等編;《分析化學實驗》(第三版),華中師范大學等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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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化學
|
《有機化學實驗》,蘭州大學等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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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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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第五版)高教出版社,傅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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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與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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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chǔ)化學》 徐云升等主編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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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加試 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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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構(gòu)化學基礎(chǔ)》(2008年第四版) 北京大學出版社,周公度 段連運、《化學工程基礎(chǔ)》(第二版)武漢大學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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