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陜試研招〔2023〕1號)《西安財經(jīng)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為平穩(wěn)有序做好法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一)提高政治意識,切實從講政治的高度做好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嚴格規(guī)范執(zhí)行招生政策,切實做好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
(二)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堅持客觀評價。業(yè)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領導
成立法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與督查巡視組,全面負責法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
(一)復試工作小組
組長:王波
副組長:田亞鵬康京濤
成員:聶洪濤王宏選王景龍申文君
秘書:劉潔
(二)督查巡視組
組長:田亞鵬
副組長:姜龍梅王宏選
成員:王軍文峰
三、一志愿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
2023年4月1日
上午9:00——11:00筆試
學科、專業(yè) |
復試課程 |
復試參考書目 |
法學碩士 (030100) |
刑事訴訟法 |
[1]孫長永.刑事訴訟法學(第四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9. [2]宋英輝.刑事訴訟法學(第6版)[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 |
法律(法學)碩士(035102) |
經(jīng)濟法學 |
[1]劉文華.經(jīng)濟法(第六版)[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 |
下午13:00——19:40面試
(二)復試地點
復試地點統(tǒng)一安排在我校翠華西校區(qū)教學樓。筆試、面試的教室安排及分組,請考生4月1日早上8點在教學樓前查看。
(三)復試方式
法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現(xiàn)場復試。
復試不收取考生費用,食宿需自理。
(四)復試名單的確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法學院將對擬準予復試考生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shù)據(jù)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忌鷮W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完成學籍學歷校驗。
法學院采取網(wǎng)上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于3月29日17:00前向郵箱1533358052 qq.com提交材料電子版(所有材料掃描成一個PDF文檔,壓縮文件命名為姓名+電話+資格審查)。參加復試時同時還需提供材料原件進行審核,并遞交復印件一份,學院需留存?zhèn)洳椤<堎|版材料請于3月31日17:30前交至翠華西校區(qū)法學院行政樓303辦公室。資格審核材料清單如下:
1.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證(所有考生提供);
3.準考證(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財經(jīng)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審表》(所有考生提供);
5.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財經(jīng)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素質和能力考核登記表》(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供);
8.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往屆生提供);
9.《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提供);
10.《定向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協(xié)議書》(定向就業(yè)考生提供);
11.《西安財經(jīng)大學教職工報考碩士研究生報名審批表》(西安財經(jīng)大學在職教職工提供);
12.未通過學歷(學籍)網(wǎng)上校驗的考生,提交“中國高等教學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
13.個人簡歷、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參與課題、發(fā)表論文、獲獎等補充材料。
學院指定專人審查考生提交的材料,未在學院規(guī)定的時間范圍內提交審核材料或復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參加復試。
(六)復試內容及分值
1.筆試。
專業(yè)知識和能力測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考試時間為2小時。考試科目以我院2023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西安財經(jīng)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專業(yè)科目及參考書目表》為準。
2.綜合面試。
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以60分為合格。一般情況下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分、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40分、綜合素質能力考核40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主要考察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以及對專業(yè)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從發(fā)音正確性、語言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等方面全面測試考生的外語水平。
專業(yè)素質和能力考核: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等。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我院還將采取“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七)總成績計算辦法(結果保留兩位小數(shù))
1.總成績=初試折合成績+復試折合成績。
2.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5×60%。
3.復試折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40%
4.復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專業(yè)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分別按初試總分、初試統(tǒng)考外國語分數(shù)、初試業(yè)務課一分數(shù)高低進行排序。
(八)復試相關要求
1.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3.法學院結合法學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同時將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復試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對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法學院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政治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
四、錄取工作
(一)我院定向就業(yè)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chǎn)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經(jīng)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考生名單需經(jīng)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先后組織的錄檢,錄檢不通過者不予錄取。正式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錄檢通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名單為準,并由研究生院向審核通過的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般于6月下旬發(fā)放。
(四)擬錄取考生須參加體檢,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不予錄取。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復試成績不合格、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凡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的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
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嚴肅處理。
(六)學校根據(jù)各專業(yè)指標,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錄取,如果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擬錄取考生資格審核存在問題被取消擬錄取資格,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果該生已被其他學校錄取,則順序遞補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標,法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jù)各專業(yè)生源情況,確定補錄的專業(yè),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進行補錄。
五、信息公開、監(jiān)督及復議
(一)在復試、錄取階段,法學院會在本單位網(wǎng)址向社會公布本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研究生院負責學校復試分數(shù)線、復試錄取方案、擬錄取名單等信息的發(fā)布。
(二)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jīng)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三)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法學院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對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有關疑問做出必要的解釋。
(四)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申訴渠道
研究生院和法學院安排專人負責接收考生的復議申請或申訴,接受社會監(jiān)督??忌|詢、投訴、申訴應在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起7日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申訴電話:029-83695672(田書記)
申訴地址:西安財經(jīng)大學翠華西校區(qū)202辦公室
七、聯(lián)系方式
學院咨詢電話:029-83695681(劉老師)
電子郵箱:1533358052 qq.com
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學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區(qū)翠華路44號。
以上就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西安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 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xù)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