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經研究,我校已確定采用現(xiàn)場復試方式開展無軍籍地方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并遵照執(zhí)行。
一、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名單
無軍籍地方考生在教育部A類地區(qū)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劃定各學科專業(yè)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附件1),按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復試名單(附件2)。
二、考生材料準備
(一)資格審核材料
各復試院系在復試前將對考生逐一進行資格審查,請考生提前準備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和掃描件,須在院系現(xiàn)場復試報到時提交材料原件審查并收取復印件,掃描件排序后合并為一個PDF格式文檔,文件以“報考學科專業(yè)+姓名.pdf”命名,復試前通過電子郵件(郵件主題為“復試+報考學科專業(yè)+姓名”)提交相關復試院系(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3)。
1.本人簽字《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初試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網已開通下載)
4.學生證(地方普通高校應屆生提供)
5.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生和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提供)
6.學籍、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供經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學籍核驗不通過者(包括軍隊院校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學信網學籍學歷認證材料;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二)其他補充材料
可以包括本科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設計)摘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明、專家推薦信,及其他能反映科研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材料。請考生依據個人實際情況或按照各復試院系要求進行提供。
三、復試內容和權重
復試內容包括心理測試、英語測試、同等學力加試、專業(yè)綜合知識考試、專家組綜合面試考核。復試成績(200分)由英語測試(20分,考核聽力,占10%)、專業(yè)綜合知識考試(80分,一般為筆試,占40%)、專家組綜合面試考核(100分,包含英語口語、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占50%)成績組成。同時滿足復試成績不低于120分、專家組綜合面試考核成績不低于60分、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均不低于60分,認定為復試合格。復試成績按30%權重計入總成績,總成績折算辦法:初試成績(500分)÷5×0.7+復試成績(200分)÷2×0.3。
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在復試階段還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yè)本科主干課程內容。各復試院系可根據實際合理確定測試、考核形式,報批后提前對考生公布。
各復試院系將按照考生初復試總成績排名和各復試小組相應學科的招生指標,從高分到低分,結合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入圍預錄取對象,并安排導師面簽(可電話或視頻)。導師以考生初復試總成績?yōu)榛疽罁?,結合面試情況,按照招生指標確定預錄對象。
四、調劑
申請調劑的考生必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至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含醫(y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
一志愿生源充足,原則上不接收考生調劑。確因一志愿報考考生放棄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而缺額的指標,由學校組織調劑。地方計劃缺額指標調劑信息、要求及復試通知由研究生院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公布。
五、復試時間和安排
時間 |
地點 |
任務 |
備注 |
4月6日前 |
復試院系 |
公示復試院系復試安排及學科專業(yè)指標 |
|
4月6日上午9:30 |
長海醫(yī)院體檢中心 (國浩路181號) |
復試考生體檢 |
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空腹,請自備早餐,現(xiàn)場簽到、繳體檢費。 |
4月6日下午 14:00 |
軍事醫(yī)學樓一樓計算機房 (翔殷路800號) |
英語聽力考試 |
機考、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
4月6-8日 |
復試院系 |
1.考生報到 2.專業(yè)綜合知識考試 3.復試小組綜合面試考核和導師面試 |
一志愿考生在相應學科復試專家組復試 |
4月8-9日 |
復試院系 |
公示復試結果(含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
向復試考生公布 |
4月10日 |
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 |
公布學校接收調劑信息 |
待定,視情組織 |
4月14日 |
相關復試院系 |
復試小組考核和導師面試 |
各復試院系將在本公告及時更新公布報到時間地點(附件3),并在復試前逐一聯(lián)系復試考生,考生應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
六、注意事項
1.考生須自覺服從學校和各復試院系的統(tǒng)一安排,按照規(guī)定時間節(jié)點參加各項復試環(huán)節(jié)??忌鸁o故失聯(lián)造成無法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
2.考生須嚴格遵從現(xiàn)場面試中復試小組發(fā)出的各項指令,自覺服從復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復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在復試過程中發(fā)表與復試無關的言論。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
3.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期間將綜合運用面談、函調外調、信息核查等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進行考察。請考生務必認真對待,及時仔細閱讀我校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誠信復試。
七、接待電話和監(jiān)督電話
學??忌稍兘哟娫挘?21-81870842)和招生監(jiān)督電話(021-81870101)。
海軍參謀部訓練局設置監(jiān)督電話(010-66969455)和舉報信箱(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環(huán)中路19號-41)。
軍委訓練管理部設置招生監(jiān)督電話(010-66827428/66827429)和舉報信箱(北京市復興路26號203分號)。
相關要求如有變更,將按要求發(fā)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網,請考生及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