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所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關于做好本市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2023年上海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等精神和要求,配合我院要求,結合我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我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基本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宗教所根據《上海社會科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了所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由研究員為組長,資深研究生導師為主要成員,以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復試小組成員選聘標準,制定本所的復試錄取方案并組織實施。
我所將成立一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五名老師組成,負責組織和實施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同時進行。復試小組成員均為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具有副研究員及以上職稱的專家。
三、復試名單確定
(二)復試人數確定原則。凡是合格生源(符合教育部最低復試分數線)數多于錄取數的專業(yè),需實行差額復試,但錄取復試比一般不低于1:1.2。
(三)復試名單確定原則。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的分數線,按報考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上線考生的初試成績總分的排序從高到低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名單,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guī)定。
四、復試內容及相關要求
根據上級復試錄取工作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2023年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采用現場復試形式。
復試過程中主要對考生進行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核
(一)綜合素質和應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查其全面素質(專業(yè)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邏輯能力,批判性思維能力、表達能力,想象能力、實驗技能等)。本項考核需要量化為百分制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
(二)外語聽力與口語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聽力與口語能力的準確性、連貫性、得體性等。本項考核需要量化為百分制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yǎng)考核:本項工作由各研究所和研究生院黨委聯合考核,分復試中和復試后兩個階段。其中復試中階段由各研究所重點考核,復試后階段由研究生院黨委統(tǒng)一征求考生所在單位黨組織或人事部門意見。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本項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成績計算辦法:復試總成績=面試成績×0.7+外語聽力與口語能力×0.3(即復試滿分為70+30=100)。
五、復試結果與擬錄取名單確定
總成績按照“初試成績(按百分制)*50%+復試成績*50%”計算。
一志愿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調劑生:依據一志愿考生錄取情況,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設置錄取分數線合格線為總成績60分,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報研招辦審核。在各專業(yè)復試結束后2天內通知考生復試結果。全院復試結束后,經過招辦復核,獲得擬錄取資格考生要注意留意研究生院官網公告,所有考生按時完成后續(xù)工作后研院將統(tǒng)一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六、復試日期
復試時間:4月11日。
七、資格審查與誠信考查
在復試前考生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研究生院招生辦進行資格審查,并領取復試通知書,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復試錄取或入學后一旦查證考生學籍學歷信息與復試時確認的不一致的,即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或學籍,請考生核實報考時所填信息與實際是否有出入。
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的考生,不予錄取??忌〉脭M錄取資格后,被查出在初試和復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隨時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取得學籍者則取消學籍。
八、調劑復試
調劑是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選拔質量的有效途徑。我院的調劑系統(tǒng)解鎖時間為12小時,請考生務必注意調劑要求謹慎報考。
我所接收調劑復試的一般條件為:考生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本科具有宗教學學科背景的考生優(yōu)先考慮;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統(tǒng)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調劑復試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調劑系統(tǒng)完成調劑錄取工作。
九、招生體檢
今年我院招生體檢統(tǒng)一于入學后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復試前須做健康承諾,如發(fā)現期間有不誠信行為的考生將不予錄取,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的考生將取消學籍;對體檢有疑問的考生須在一周內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學籍。
十、其他問題
1.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和以成人應屆生身份報考的考生在復試時還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能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錄取。加試科目命題、制卷、考試、評卷由我所自行組織進行。
2.按照教育部關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學?;蜓芯克J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二次復試。
3.復試期間,請考生及時關注我院研究生院網站通知并保持電話暢通。
十一、信息公開與社會監(jiān)督
繼續(xù)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社會監(jiān)督。我所按規(guī)定對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名單、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進行公開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