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及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相關文件要求,現將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組織管理
我校實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院系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三級管理模式。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由招生辦公室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各院系具體實施。
2.各院系成立以院長(系主任)為組長、紀檢監(jiān)察等相關部門參與的不少于三人的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3.各院系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按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等需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小組一般由不少于5位相當于副高級(含)以上職稱并承擔過或正在承擔一定工作量碩士生教學工作的教師組成,設立組長一名。
二、碩士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各院系參加復試的考生,其初試分數不低于《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A類考生的相關要求。我校碩士研究生不允許破格復試錄取。
各院系可根據本院系生源情況、培養(yǎng)要求上調分數線,除成績要求之外,可根據專業(yè)特點和培養(yǎng)需要提出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規(guī)定。
三、復試要求及程序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未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各院系認為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1.碩士生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各院系將對復試考生資格認真進行審查。各院系對考生的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或“在讀證明”)、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各院系可以要求考生在復試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考生應予配合,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考生待入學報到時,院系對其相關材料原件及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均應向相關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復試時間
學校復試工作于3月21日啟動,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各院系將統(tǒng)籌考慮疫情形勢、復試工作量等情況安排具體復試時間并告知考生。請考生密切關注各院系的復試通知公告。
3.復試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我校碩士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按照一般不低于120%的差額比例(上線生源不足的除外),確定各專業(yè)復試名單。各院系可根據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yè)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確定本單位各專業(yè)復試比例。
4.復試考核方式
我校2022年碩士招生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進行,包括專業(yè)綜合能力面試和外語綜合能力測試。網絡遠程面試擬采用研招網遠程面試平臺,使用說明另行告知。
招生院系根據自身情況、學科特點自主確定具體方式,并報招生辦備案后實施。
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復試外,還須在復試期間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線上筆試,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具體實施方式由院系自行安排。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由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自行確定組織方式并實施。
5.面試主要內容
對學術型碩士生的復試工作要加強對考生專業(yè)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對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要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職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yè)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切實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一般應包含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兩大基本方面:
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大學畢業(yè)論文和發(fā)表論文情況;
(3)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4)外語綜合能力測試,包括聽說能力;
(5)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文素養(yǎng)等;
(2)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6.成績的評定及計算
網絡遠程面試包括專業(yè)綜合能力面試和外語綜合能力測試。
學術碩士、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社會工作碩士、金融碩士、稅務碩士、文物與博物館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的專業(yè)綜合能力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綜合運用專業(yè)知識的能力,總分200分;外語綜合能力測試(含聽力和口語)50分。復試總分為250分,合格線為150分。入學考試總成績?yōu)槌踉嚦煽儯偡?00分)和復試成績(總分250分)之和。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復試總分為150分,合格線為90分。其中外語綜合能力測試(含聽力和口語)占30分;思想政治測試占60分;專業(yè)綜合能力面試占60分。入學考試總成績?yōu)槌踉嚦煽儯偡?00分)和復試成績(總分150分)之和。
7.復試材料提交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按照院系要求的時間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平臺”(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或者按照院系規(guī)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電子版: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頁A4紙上);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往屆生);學生證原件(包括個人信息頁和注冊頁)或在讀證明(應屆生);
(4)網絡遠程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5)個人陳述(包括個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現、外語水平、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學術科研能力和經歷、研究生期間學習研究規(guī)劃,1500字左右);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潛質、綜合素質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畢業(yè)學校正式成績單、畢業(yè)論文(大綱、摘要或進展報告)、科研成果、參加學術科研活動等方面的情況和證明。具體附加材料要求由各院系結合學科專業(yè)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確定。
以上(1)(2)(3)(4)項為必須項,(5)(6)項由考生根據院系要求及個人實際情況提交。
未通過學籍學歷驗證的考生還需提供學信網出具的學籍學歷認證報告。
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考生須保證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如因疫情等特殊影響無法提交應向院系說明情況。
8.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考生應按照院系的要求在復試期間提交由所在單位、存檔單位黨組織、人事、政工部門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鑒定材料,并加蓋印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9.體檢
擬錄取考生體檢在入學體檢中完成,體檢不合格者,按要求取消入學資格。
四、調劑
1.沒有進入復試但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以及復試后未錄取的上線考生,應通過中國研招網(yz.chsi.com.cn)“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盡快調劑到其他招生單位。
2.考生參與調劑的基本條件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tǒng)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yè)所有統(tǒng)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專業(yè)。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6)報考學術型學位考生可以調劑到相關專業(yè)學位專業(yè),報考專業(yè)學位考生不得調劑到學術型學位專業(yè)。
4.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校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本校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經該系統(tǒng)錄取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具體要求和使用方法可登錄http://yz.chsi.com.cn瀏覽有關幫助文件。
五、信息公布的時間和方式
公布時間:招生計劃、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名單由各院系于復試前公布;復試結果于各院系復試結束后公布;擬錄取名單于2022年5月公布。
公布網址或地點:各院系將選擇本院系網站、網頁上公布相關信息;沒有本院系網站的相關信息公示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招生網(https://skdzs.ucass.edu.cn/)頁面相關欄目。
我校及相關招生院系以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fā)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復試工作在各院系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的指導與監(jiān)督下進行,考生對院系碩士生招生環(huán)節(jié)有異議的,可向院系書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訴,院系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七、其他說明
1.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guī)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忌毘兄Z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yè)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取或學習資格。
2.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考生在參加網絡遠程復試過程中,在所參加院系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不得對外泄露復試考題信息。
八、監(jiān)督電話及考生咨詢電話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81360224。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22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456)。
我校各院系具體負責考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負責接待考生咨詢。各院系電話:見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招生網-聯(lián)系我們-附件。
本方案內容如有更改,以招生辦公室解釋和通知為準。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2年3月21日
附件: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2022年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docx
原文鏈接:https://skdzs.ucass.edu.cn/info/1166/20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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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2022年碩士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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