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相關文件的具體要求,為加強和規(guī)范復試工作,經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對我校2021年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 組織領導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按照教育部及學科相關規(guī)定制訂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和細則,組織開展本單位復試工作,確定錄取名單以及對各類申訴的調查復議等。各院(系、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主任、所長)為直接責任人。
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指定專人全程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復試過程進行監(jiān)督。復試期間,學校派專人到復試場所巡察。
各學院組織復試工作須按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試小組的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等工作。安排各專業(yè)復試時,遵循錯時錯峰、分時分批原則,有序安排各專業(yè)遠程復試工作。
復試錄取期間涉及疫情防控事項,各院(系、所)須及時向所在單位的公共衛(wèi)生領導小組匯報。
二、復試分數線
2021年碩士生的錄取工作繼續(xù)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繼續(xù)按照學科門類和專業(yè)學位類別確定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各院(系、所)在達到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且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yè)特點、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精準劃定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請各院(系、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單位復試分數線,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予以公布。
三、復試人選
各院(系、所)要在符合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或本單位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復試名單,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1, 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yè)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各院(系)應在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中明確復試比例。
各院(系、所)在確定復試名單時應統(tǒng)籌考慮復試人數、招生計劃、招生規(guī)模。招生計劃和招生規(guī)模依據2021年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目錄、各院(系、所)的發(fā)展需求及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規(guī)模、近兩年的生源結構、培養(yǎng)質量、就業(yè)率等確定,招生計劃應包括推薦免試生、統(tǒng)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等。
四、復試形式
根據江蘇省復試工作會議相關精神,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及學校實際情況,2021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采用遠程網絡復試形式。
五、復試考核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yǎng)要求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該環(huán)節(jié)主要是加強對考生知識水平、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協(xié)作精神、道德水準、人格特征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院系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小組在院系指定場所進行,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及專家等進校須符合返校工作要求。
有關復試組織、具體要求、計分辦法等問題,參見《南京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各院(系、所)應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制定院(系、所)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經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報研究生院備案,在正式啟動復試工作前,提前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zhí)行。
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對考生再次復試,須報研究生院批準。
六、時間安排
1、確定復試名單。請各院(系、所)在規(guī)定時間將擬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院批準。未經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準自行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各院(系、所)復試名單確定后,盡快將復試通知(須注明本單位不同專業(yè)的復試時間、比例、科目、程序、排序辦法以及同等學力加試辦法等)、復試名單(含復試專業(yè)、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備案后,在本院(系、所)網站對外公布,并逐個通知復試考生。通知考生工作須于各院(系、所)復試時間前完成。
2、復試時間。我校原則上將于3月27日至4月5日開展復試工作,各院(系、所)在此時間段內確定具體復試時間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七、咨詢與指導
(1)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相關通知將及時通過研究生院官網和“南大研招”微信公眾號發(fā)布,提前讓社會及考生知曉。
(2)加強考生咨詢服務。暢通考生聯(lián)系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提前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安排專人在線或電話解答考生咨詢。
(3)做好技術兜底保障。各院系提前摸底,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將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xié)調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或聯(lián)系我校在當地的校友會,積極尋求幫助。
八、校內保障機制
各院系面試小組將在指定的地點通過網絡對考生進行遠程復試,須使用教室的電腦、投影等設備,學校網絡中心、教育技術中心等部門對網絡和設備予以保障支持,確保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根據國家、教育部、江蘇省、南京市以及南京大學防疫要求做好面試現場的衛(wèi)生防疫工作,在校醫(yī)院等部門的保障指導下開展相關工作。
九、錄取工作
1、擬錄取公示。各院(系、所)擬錄取名單,須由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長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系主任、所長)審查,經簽名加蓋公章后將報研究生院。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各院(系、所)在網上進行公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結束后,對我校本年度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2、我校不接收任何理由的破格申請和調劑申請。
3、調檔審查。對擬錄取為非定向碩士生的考生,須向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必要時派專人去所在單位了解情況。要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現實表現的考核,把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作為選拔人才的重要標準。對在職人員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實績,對應屆畢業(yè)生要注意其在校時的表現和平時學習成績。
4、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方可錄取。各院(系、所)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要及時配合研究生院簽定相關協(xié)議書,完善錄取手續(xù)。
5、發(fā)錄取通知書。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審批及所需各項手續(xù)完備后,將及時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手續(xù)不完備者一律不發(fā)錄取通知書。
6、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其他
1、保留入學資格。符合我校錄取要求的考生,除入選研究生支教團計劃和思政預備計劃的推薦免試生以外,原則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學資格。
2、關于非全日制碩士的學費標準及入學后的相關政策情況詳見南京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各院(系、所)要加強對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領導,認真執(zhí)行有關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各項規(guī)定,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招生錄取規(guī)定、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者,將追究其責任,并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嚴肅處理。
附件:南京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doc
原文標題:南京大學二〇二一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意見
原文鏈接:https://grawww.nju.edu.cn/d2/04/c905a51251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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